当年上海有很多租界 那列强付租金了吗
说起租界,无疑是中国近代史的一个耻辱。但是我们从各种史料中看到鲁迅,张自忠将军等也长期住在租界里面,而且他们还说过“租界好”的话。这是为什么?
《南京条约》规定了英国人有权居住在上海,官僚担心英华百姓住在一起会滋事、影响自己的乌纱帽,于是自愿把上海县黄浦江的河滩上一块不毛之地、划给英国人当租界。以做到永久相安。
划租界的动机在《上海租地章程》交待的很清楚:并非出于英国军队的胁迫,而是出于皇帝“永久相安”的政治压力。不但上海租界,清朝二十七个外国租界,有不少都是腐败的清政府主动划割的,包括厦门鼓浪屿租界等。
《上海租地章程》里明文规定:不准英国人在租界内把房子租给中国人。可是后来时局动荡,当地百姓发现,租界里反而更安全。比如小刀会暴动时,上海人民不顾一切、涌进租界躲避战火,使租界人口暴涨了几十倍。
其实,暂时撇开清国利益,租界里的治安和法治情况是要远远好于腐败的清政府的,所以鲁迅等很多近代名人都居住在租界里。
而当时英国商人英国商人来中国,就是为了挣钱,他们看到了商机,他们搭起“经济适用房”、出租给躲避内战战火的中国人牟利。虽然很有粉刺味道,也不光彩,但对于百姓而言,当时的租界实在是理想的住宅地方。
这就使得租借存在的意义与开始不一致了。到1938年,天津英租界已有中国人72087人,占总人口的94%。
还有一个误区就是,租借并不是免费的。《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条规定:“商定地价”。中英《虎门条约》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英国人在中国租地,租金“以当地市价为准”。要么是付费给清政府,要么是付费给民间的地主。
英国人在广州租了一块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银。不但如此,得知英国人出手阔绰、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广州人竟然把英国人当作“大客户”来看待。
不但租用现有土地需要向中方交租,连英国人自己填河生成的新土地,也需要向中方交租。例如,广州沙面租界,是英、法两国人花钱从珠江河水中填土而新造成的,而这块地,也需要向清政府交纳地租!每年每亩1500钱。
当然了,租界的性质也是不断变化的,实际上确实有些国家想以租界的名义侵略中国,所以说,所有的租界也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