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大学生大病保险规定

2024-12-23 01:16:11 美食文化 投稿:你笑在眉眼

  参保大学生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以上的进行分段按比例累计报销:

  1万元(含)-3万元报销60%

  3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

  10万元(含)以上报销80%

  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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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新入学和在校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统一参加学校(校区)所在地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费完成之日享受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咸阳市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

  举例:陈某为2022年9月份入学咸阳某大学的学生,2022年9月10日在学校统一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登记缴费成功,则陈某医保待遇享受期从2022年9月10日算起到2023年12月31日到期。

  2.参保大学生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报销70%(60%),年度最高可享受120元。

  门诊“两病”用药:确诊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大学生,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

  门诊特殊病:患慢性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项目,起付标准为每月30元,按病种进行报销,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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