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需要提交什么?
【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人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2.企业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定登记证书信息有变更情况,需补充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4.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身份证明:
(1)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的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如申请时已毕业可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属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4)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应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复印件。
(5)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证明。
(6)属返乡创业人员的,其中在本市所辖乡镇(不含街道)创业的各类劳动者提供所载地址为本市所辖乡镇(不含街道)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复印件;属外出求学人员提交户口本、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务工人员的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
(7)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提供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属正常经营中的“当前纳税状态正常”,提供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登记信息查询 ”栏目打印出来的“纳税状态正常”凭证;
6.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社保卡的,经批准可提供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凭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初创企业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从便民角度出发,申请者不用提交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但建议申请者要认真校对好填写的社保情况,以免资料不准确影响申报。可从单位缴纳社保税务系统、汕头市社保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汕头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各区县社保分局服务大厅、街道乡镇人社所等处的人社一体机等渠道查询或打印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情况自行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