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是什么?缴费率是多少?
基金征缴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单位职工本人年均工资据实申报,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缴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以上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上上年市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8%;
依法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0年、同时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可按年度于6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按月缴费。
参保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