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龄老人参加养老保险具体待遇 超龄养老保险适用范围
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
2、独子待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3、高龄补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年满70周岁的人员,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适用范围
超龄人员需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这四个条件包括2018年6月30日(含)前具有本区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曾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2018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需一次性缴费最高缴约5.7万。
缴费标准
超龄人员的缴费标准是:一次性往前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20%。根据测算,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约5.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超龄人员,按其与60周岁相比,每多1岁(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按1800元减缴养老保险费,但最多减缴15年,也最多减缴2.7万。比如,张某今年65岁,就可减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9000元。
养老待遇
养老待遇分月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两类,月养老待遇就是大家所称的“养老金”。
超龄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清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今年7月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在2018年1月1日及其以后完清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养老待遇由缴费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和高龄养老待遇构成。
超龄人员的缴费标准是:一次性往前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