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育儿假从什么时候开始?
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31日至本条例实施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新《条例》还在完善义务教育、妇女就业、住房、生育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支持措施,比如,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平衡职工工作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