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条件
常宁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申请条件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身申请人需达到法定婚龄,孤儿放宽到年满十八周岁;
2、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资格实行联合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监察局、房产局、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对全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车辆、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提供服务。同时,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对因不履行联审责任,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进度的;或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