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湖南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但自2016年3月30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以现在无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应用解释》同时规定,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未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收养)子女状况证明,凭该证明享受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或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待遇。